2010年12月1日,黑龍江省物價監督管理局、黑龍江省財政廳聯合發布《黑龍江省資產評估收費管理暫行辦法》(黑價聯[2010]92號),以下簡稱《辦法》,要求自2011年1月1日起在全省執行。
《辦法》中明確,凡具有資產評估資質并在我省轄區內從事資產評估服務的機構(包括省外資產評估機構在我省設立的分支機構)適用本辦法。
《辦法》中確定,計件收費是法定資產評估服務收費的主要方式,法定資產評估服務計件收費基準價格如下:
(一)不超過100萬元(含100萬元)的部分,按10‰收取;
(二)超過1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4.2‰收取;
(三)超過1000萬元至5000萬元的部分,按1.2‰收取;
(四)超過5000萬元至10000萬元的部分,按0.8‰收取;
(五)超過10000萬元至100000萬元的部分,按0.15‰收取;
(六)超過100000萬元的部分,按0.1‰收取。
法定資產評估服務計件收費起價1500元。
計時收費是法定資產評估服務收費的輔助方式,適用于沒有賬面原值或賬面價值顯失公允的資產評估收費情況。法定資產評估計時收費基準價如下:
(一)注冊資產評估師(機構負責人),按每小時500元收取;
(二)注冊資產評估師(項目負責人),按每小時300元收取;
(三)注冊資產評估師,按每小時200元收取;
(四)助理人員(中級職稱),按每小時100元收取。
《辦法》中強調,法定資產評估服務計件和計時收費可在基準價的基礎上實行上下浮動。對無形資產、證券業務、企業價值、破產清算、法律糾紛等較復雜的資產評估業務,根據資產評估項目繁簡、時間要求、風險責任等因素,經評估雙方協商,收費標準可在基準價的基礎上適當上浮,但上浮幅度最高不超過20%;對單項資產評估業務等相對簡單、評估風險責任相對不高的評估項目,經評估雙方協商,收費標準可在基準價的基礎上適當下浮,但下浮幅度不超過20%。
黑龍江省是我國老工業基地省份之一,新的《黑龍江省資產評估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出臺,將大幅提高我省評估服務收費標準和改變評估執業人員收費過低的局面,有效促進我省資產評估行業健康、持續發展。